3月11日郑州市境外确诊一例,郭的这种行为会受到啥样的惩罚?
新型冠状病毒来临之即,河南人民在党中央和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,帅先达到了零的突破,首先得到了全国人民的认可,受到全国人民的一直好评,武汉加油,中国加油。
在新型冠状肺炎病毒传柒的这两个多月来,我们在家老实宅着,随说没有给国家做多大贡献,我们只能算一个合法的公民,杜绝了疫情的传播。可有些不法分孑为了自己的潇洒快活,我行我素却隐瞒了自己的行成和被感柒的真象,这不仅仅给郑州人民带来了灾难,也给中国人民敲响了警钟。
有网友说这个冠状性肺炎病毒携带者叫郭什么鹏,是郑州的一名行政人员。3月1日,从北京首都机场出发,飞往阿联酋;3月2日,又去了意大利米兰,天哪,米兰可是意大利的重灾区,大家唯恐避之不及,这位郭什么鹏反倒向死而生,逆行去米兰,令人费解,据说还去了巴黎,3月7日又从阿布扎比飞回北京,从北京西站乘火车回郑州,7天一共跑了9个城市,坐了6趟飞机、2趟高铁,堪称是瘟疫时期的西游行。西游就西游吧,按照要求,你从境外回国,老老实实上报并隔离十四天啊!然而,千不该万不该,这哥们飞回国后,却刻意隐瞒境外旅居史,还天天到处乱跑。
最后小村姑以为这名患者以不法份子论处也不为过谢谢,
在这紧要关头,政治意识不强,私心太重,没有大局意识,是非不分,应该严查 从严从重处罚,故意隐瞒自己的行程,不自己在家隔离,涉嫌故意传播病毒,危害社会,给社会制造恐慌,应该判刑。
应该严查出现的漏洞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切实挡住境外疫情,不能把全国上下付出的惨痛代价,付之东流。
对郭某鹏声讨和法律制裁的同时,应该对其单位领导问责严惩,防控意识淡泊,员工外出不报备,复工上岗不询问,现在这样的企事业单位很多,侥幸心理只会害人害己,领导干部的侥幸心理造成的危害要比一个普通人更严重,一定要严惩他的单位领导
3月11日郑州确诊的这例是郑州首例输入性病例,之前,郑州已经连续半个月零增加了,并且马上就要清零了。
郭的这种行为要受到啥样的惩罚,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国务院1月24日就发布过公告,对涉及缓报、瞒报、漏报疫情,落实防控措施不力,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线索,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直接派员进行督查。
对于瞒报的公民,公安机关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瞒报人员立案侦查。然后至于会怎么处理,要根据严重程度来定的,不构成犯罪的,依法以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【法律依据】 《刑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,放火、决水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,放火、决水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 过失犯前款罪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这种行为,已经违反《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十一号通告》,故意隐瞒出境史,未严格落实“隔离观察”措施,未严格落实“如实申报”措施,期间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出入办公场所,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危险,其行为已违反《中国人民共和刑法》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,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。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中。
个人认为,死罪可免,估计活罪难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