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鞍山女子哭诉遭男顾客骚扰6个月,“剧情反转”涉事男子称她卖假货,并没骚扰她。对此你怎么看?
这件事情来来笼去脉我不太清楚,在这里不可主观臆断。如果真的象女子所说,遭男子骚扰6个月公安不给立案,大家也不必胡乱猜测。毕竟公安立案是有一定限制的,如果达到了立案标准而公安不于立案,则说明是公安局的过错,但如果构不到立案标准,公安局是不会立案的,所以,我们不要听风就是雨,在事情没有弄明白之前仅凭一面之辞就随便站队,发表个人言论,这是一种极其不负责的态度,有时甚至对当事人造成伤害,所以我们要理性看问题,而不是承一时口舍之快,应该知道,现在网络虽然开放,但绝对不是法外之地,一旦触犯了法律,你还要为自已的形为埋单,这样会得不偿失!
关于马鞍山女子哭诉遭男顾客骚扰一事,无论事情怎样反转,都与我们这些吃瓜群众没多大关系,适当发表一下自已的看法无可厚非,但不可过度操作,也许是当事人以此做借口故意炒做自已,从而达到网红揽粉的目的,那岂不是正中她的圈套?所以我还是奉劝大家冷静思考,多多关注社会热点问题,总比成天八卦明星要有意义的多。
谢邀:
我觉得这不是个事,我认为卖者也是想赚钱,买者也是想买便宜,所以1ooo元的交易,说多只有一千元,就是假货也不吓人,一个男人买到了一个假货说几次也该算了,老说也没有意思,能买闲置商品的人,就不至于是穷得讨饭的人,所以,即使觉得吃了亏,上了当,也应自认倒霉,一个愿打一个愿挨,网购不看实物是有反差的,男人量放大些,算了!作为卖货方,那女人看样子也蛮可怜,双方好象都有理,既然都报了警,等待警察处理吧,都想开一点,何必把他当个事影响心情呢?小事一桩。真的不算个事。
我们家蛮马虎,我先生在楼下买个山寨手机,花了一千多元钱,还没玩几天都坏了,我女儿回家一看说是过时的水货,我们放一边也就算了,没有扯皮,在电视购物上买眼镜,买手表,还有唱机,我叫先生不买,要看实物,这坏了是浪费钱,他有时看到又想买,说多了又吵架,只有忍倒,老了他又不打牌,买就买了吧,上几回当就会不买了,所以,这买卖双方就应该把什么都看淡一些,那样日子才好过一点,何必呢?真没必要。也许,我就是傻,这就是阿Q精神。不必太较真!
这就是又一起狼来了的案子,扮单纯装可怜,玩弄网友感情,这跟报假警有何区别。这种反转之下,怕是该女子要自己砸了自己的脚。
首先我怀疑这女子是打算炒作成网红。昨天还看见一个新闻,一个300斤的女人强吻大爷,最后被警察抬走。如今一些人就想着当主播一路爆红,所以历来是炒作无底线,什么都敢说。
而众多网友怎么看呢,拿手机看,大不了再啃块西瓜。这种事情越来越多,想必大家的心理素质也已经越来越好了,根本就没当回事。谁要是上了她的当,那就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。
从另外一个角度上,这女子这么发内容,把矛头指向警察蜀黍,其实是有些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。照我说,对付这种人就应该直接拘留。
谢邀。
这个事情好像又要出现反转!
马鞍山一女子自称售卖闲置手链被男顾客要求见面,拒绝后被威胁骚扰,报警后警方备案,但该男子继续骚扰,哭诉“是不是被强奸才能报警”。
涉事男子也发文回应,花千元从女方处买到假货 尝试沟通被拒,只是维权,没有骚扰,更没有性骚扰。
目前,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。
不管怎么样,这里涉及的是三个事情。
1、双方之间的买卖纠纷,是否存在兜售假货?
2、是否存在骚扰或性骚扰?
3、女子反应的报警问题?
一般来说,双方之间的买卖纠纷属于民事纠纷,除非上升到刑事诈骗,否则属于当事人之间的事情,公安机关不得插手民事纠纷。作为男子,若因买到假货可以通过正规途径维护权益,若是通过长时间的骚扰或性骚扰,这显然属于违法行为,依法应当予以惩罚。至于公安接警问题,这个可能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或公安机关进行查证。